欢迎来到兴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智能机器人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快报>今日兴海>详细内容

兴海县“四坚持”助推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4 08:50: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方向、新起点、新要求、新模式,今年以来,兴海县结合全县实际,积极提升全县农牧民群众法律素养,助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坚持法治文化与群众生活相结合。兴海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每年开展送法进村社、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月等形式活动,实现了农牧民群众在“家门口”学习法律、休闲中学习法律的目的,推动农牧民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进程。积极发挥家庭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养。

坚持法治文化与乡土民俗相结合。根据兴海县民俗文化特色,大力推进农牧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构建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阵地网。结合民俗文化,在全县7个乡镇建成包含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村规民约、反邪教等内容的法治文化长廊12座,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茶余饭后学习法律的休闲去处。组建“八五”普法法治宣传队,在传统节日、法会等期间巡回宣讲。

坚持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该县为全县13所中小学、52所幼儿园配备36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积极上好法治教育“第一课”,从预防青少年犯罪、校园霸凌、主动抵制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用生动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明辨是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广“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兴趣和积极性,实现了法治教育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有效促进了中小学法治教育以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坚持法治文化与宗教工作相结合。该县按照“贴近僧侣、贴近实际”的工作思路,结合宗教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