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63000000/202511110000008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办文件 |
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始终坚持以“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为目标,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回应民需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方法、提升办理质效。截至目前,48件建议答复率为100%,其中,已办结20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22件;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有待解决的有6件。从代表反馈情况看,办理结果总体得到了各位代表的认可。
一、办理成效
(一)代表们所提建议已经解决的20件。县政府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择代表们要求迫切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突破口,认真组织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公保加等代表提出的“购置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提高垃圾清运效率。配备专业的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建议。针对农牧区环卫设施设备匮乏实际,投资685.04万元实施兴海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备采购项目,主要为全县三镇四乡购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14辆,具体包括压缩式垃圾转运车7辆,摆臂式垃圾转运车6辆,多功能垃圾设施清洗车1辆及垃圾斗140个,该项目目前正在招投标,待项目完工后,能够有效保障日常垃圾清理与收集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农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如羊杰加等代表提出的“放宽并统一分户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并优化流程、加强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议。为切实解决农牧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户籍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公安部门下沉村户一线调研摸底,扎实开展户籍清理整顿工作,研究制定农牧民分户、立户便民措施,分别于6月3日、6月23日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已于9月4日印发分户、立户便民措施通知,并正式启动分户集中办理工作。
(二)代表们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22件。此类建议较多集中在加大资金投入和基础建设方面。由于受县财政资金、项目入库等因素的制约,有些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及时解决,但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争取,有些问题正在加快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如多杰才旦等代表提出的“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南部三乡屋顶光伏板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牧区用电投资方案,提高户均通电工程投资金额或给予专门的项目支持”的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用电可靠性不足、电网覆盖薄弱等问题,研究形成“南部三乡”电网提升工程初步建设方案,并通过积极协调省能源局,启动“阳光惠民”计划,已为“南部三乡”2227户农牧户免费分发户用光伏发电板;同时,目前正在协调省能源局及相关能源企业实施电网延伸及新能源项目,切实解决“南部三乡”电力供应不足及12座集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相关事宜,全力改善农牧户用电条件。如仁青卓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西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2024年投资675万元实施城西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建设床位30张,兼容社区办公及社区养老服务工作。2025年通过积极申报,现已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将全县需要维修、新建的行政村、社区办公场地全部纳入“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下一步将按照规划逐步实施。
(三)代表们所提建议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难以解决,需待以后解决的6件。县政府认真研究此类建议,主动作为,只能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或者相关政策根据社会发展相适应进行改变,逐步加以解决。如魏琴林等代表提出的“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议。目前全县共有社区工作者51人,依据海南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县严格执行相关工资待遇规定,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均工资不低于5000元,明显高于全县大部分临聘人员工资标准,且有独立的基本报酬系数规定,加之政府财力有限,该建议暂时无法解决。如华青措等代表提出的“对王府酒店后院空房及危旧房及时列项改造,消除辖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先后完成商贸巷、粮贸巷、税务路、农牧路等片区部分居民棚户区改造,通过货币化安置、就地安置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一批老旧平房的安全隐患和居住问题。针对王府酒店后院及周边片区危旧房改造,该片区已纳入县法院建设项目征收计划,住建部门已于2023年完成20余户房屋评估工作,但因法院建设项目尚未下达具体计划,房屋征收工作暂未继续推进,故该建议暂时无法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层层压实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大事来抓,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建议后,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专题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制发省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将48件代表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由1个乡镇、12个部门和1家驻县单位承办,要求将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确保建议办理高效推进。制发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表,明确责任领导和主承办单位,积极构建“县级领导领题督办,分管领导牵头主抓,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的建议办理机制;并对每件建议实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制”,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人抓、有落实、有回音。
(二)健全完善机制。在具体办理工作中,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开门办理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约见代表、实地调研等方式,按照“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的办理机制,将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贯穿于整个办理过程始终;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充分沟通,互相交流,确保分办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到位;办理中,注重提醒承办单位会同代表座谈协商,切实了解代表建议的真实意图,面对面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办理后,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对答复办理情况的满意度,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议案,坚决退回重办,限期办结,并对一时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向代表说明情况,对代表因不了解政策表示不满意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支持。
(三)严把办理质效。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按照“多措并举抓办理、限期办结保实效”的要求,对每条建议进行编号,建立分类答复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采用A、B、C方式进行标注,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确保答复准确、合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严格实行建议办理审核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建议答复内容、格式进行审核,对政策把关不严、答复内容不全、答复格式不规范的建议,坚决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限期答复;同时,加强对代表意见征询情况的审核把关,针对代表反馈不满意及逾期未答复的建议,坚持紧盯不放,认真开展“回头看”,责令相关单位分析代表不满意的原因,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重新研究办理,力求把每一件建议办好、办实、办到位。
(四)强化督查督办。积极实行办前问计划、办中问进展、办后问成效,由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专题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困难问题,及时督促分管部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查督办力度,年中联合县人大办公室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推进台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通过电话催办、“回访问效”等方式,动态跟踪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督促加快落实各项承办任务,确保每周有新进展,每月有新成效。严格落实建议办理年度考核机制,年初专门召开交办会议,对上年度完成质量高、代表评价好的单位予以口头表扬,对建议办理不主动、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有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人大代表、农牧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浅沟通现象,有时需要靠催办督办推动;部分代表建议由于缺乏政策资金支持,加之政府财力有限,短时间内无法得到解决;个别综合性建议办理速度不快,主承办单位间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县政府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拓宽工作思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举措,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攻坚办理难点。重点针对办理进度滞后、落实成效不佳的建议,通过深入剖析、跟踪回访和重新办理,督促相关承办单位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兑现答复承诺,持续巩固和提升建议办理成果。二是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继续加强对政府系统承办部门的督促指导,持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落实到位的办理工作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办理质效。持续加大续办续复和办后回访力度,加强审核把关,不断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度,着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回应代表关切、惠及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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