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6 10:01:3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上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海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4年度兴海县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23.598万元。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622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0853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854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兴海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兴海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6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53件

行政强制

854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59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县公安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互动性有待加强;三是存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四是工作标准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对主要职责任务没有分配好、督察落实好,工作统筹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办要求,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信息收集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二是加强对新媒体的投入和使用,提高平台的活跃度和互动性,更好的服务群众;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四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事业收费事项钱款去向:户口簿款交至政府财政账户;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制证款交至省厅账户;护照、港澳通行证制证款直接交至省厅账户。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海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海县子科滩镇农牧路9号,邮编:813300,电话:0974-85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