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版>新闻快报>今日兴海>详细内容

兴海县:聚法治之力 护黄河安澜

2024-07-11 13:31:00 点击:[] 字体:

近年以来,兴海县全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坚持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目标,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守护黄河岁岁安澜。

        坚持依法治水,强化宣传引导。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6场次,发放《水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湖长制应知应会等各类宣传手册2600余份;组织三级河(湖)长开展培训4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青海省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各河湖长进一步知晓法定职责。开展“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送法进企业活动,水利执法人员深入6个用水量较大的企业进行《黄河保护法》普法宣讲。同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河流、参与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履职担当。

        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设置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116名,制发《兴海县2023年河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兴海县河湖长制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制定《兴海县“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确保“河长全覆盖、责任无盲区”。同时,为管好、治好6条跨界河流,积极与同德县开展跨河湖巡查工作,并签订《兴海县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大力开展整治河湖“清四乱”、江河湖海清漂专项行动。期间,清除各类垃圾17.3余吨。

        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刚性约束。

        以黄河保护法施行为契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三条红线”四项控制指标均达到州定指标要求。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已完成创建并命名节水型公共机构3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5个。严格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投资1458万元实施大河坝牙吉段、唐乃亥乡龙曲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新增综合治理面积35.36平方公里。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措施落实。

        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纳入兴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开展“清风行动”,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群众对黄河禁捕意识。投资7425万元实施2024至2025年阿尼玛卿山脉水源涵养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制发《兴海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涉及全县的2个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开展规范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不断推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持续加强黄河水文化宣传,营造知水、爱水、惜水、护水、兴水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