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表彰2022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的公示
为充分展示兴海县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文明委拟命名表彰2022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根据《青海省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完成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资格审核、实地考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议研究等工作,现将拟表彰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传真):0974—8582900
地址:兴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大楼四楼)
邮箱:qhxhxwxcb@126.com
兴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一、拟表彰的县级文明单位(19)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医院、县藏医院、河卡镇卫生院、县残联、县气象局、县农商银行、县烟草专卖局、县税务局
二、拟表彰的县级文明村镇(31)
(一) 文明乡镇:河卡镇、唐乃亥乡、中铁乡、龙藏乡、温泉乡
(二) 文明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安多民俗社区、城南社区、城东社区、河卡镇社区、温泉乡温泉社区
(三) 文明村:子科滩镇日干村、子科滩镇直亥买村、 子科滩镇恰当村、子科滩镇泉曲村、子科滩镇切卜藏村、中铁乡民族村、温泉乡多巴村、温泉乡南木塘村、温泉乡长水村、龙藏乡麻日毛村、龙藏乡纳洞村、龙藏乡赛日巴村、龙藏乡桑什斗村、唐乃亥乡桑当村、唐乃亥乡明星村、唐乃亥乡中村、唐乃亥乡下村、唐乃亥乡民族村、河卡镇上游村、河卡镇灯塔村
三、拟表彰的县级文明校园(5)
县第二民族中学、县中学、中铁乡完全寄宿制学校、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温泉乡寄宿制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