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兴海县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草原生态保护
奖补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自2011年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以来,兴海县共落实生态补奖资金3.5783亿元,聘用草原生态管护员481名,划定禁牧区762万亩、草畜平衡区682万亩,划定基本草原1447万亩,核减超载牲畜63万个羊单位,惠及9744户。今年,我县被确定为海南州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绩效管理试点县,为进一步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的有效落实,我县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奖补机制政策的宣传引导,采取广播电视、政策咨询、入户宣讲、制作标牌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牧民参与草原生态补将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打牢群众基础,为落实草原奖补政策,保护好草原生态,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兴海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及《兴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并召开启动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我县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全面推进全县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禁牧减畜长效机制。将落实禁牧减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县乡村户四级草原监管体系,设立村级管护员,加大草原执法监管力度;同时将禁牧减畜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牧户对减畜工作的监督,结合春秋季节牲畜注射防疫疫苗清点牲畜数量,核减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超载牲畜,严格实行“减畜卡”登记制度,建立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逐步构建禁牧减畜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奖补机制政策落实。乡镇把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倒排工作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组织、人力和资金“三到位”。根据《兴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量化的考核指标,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研究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五是创新草原监督和管护机制。充分发挥草原监管机构和草原生态管护员的监管作用,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减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损害牧民合法利益行为,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