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海县子科滩镇切卜藏乌门龙洼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兴海县唐乃亥沙那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及青海卫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编制完成了《兴海县子科滩镇切卜藏乌门龙洼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省兴海县唐乃亥沙那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兴海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74-8581297
电子邮箱:896299719@qq.com
附件:1、兴海县子科滩镇切卜藏乌门龙洼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青海省兴海县唐乃亥沙那建筑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