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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关于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9-01-28 15:21:57 点击:[] 字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2019年春节将至,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大力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
    党员干部要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
    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三、严肃查处问责
    坚持从严执纪,县纪委监委对“春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将逐一深入核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强化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强化通报曝光
    “春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明察暗访,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兴海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9748581762  0974858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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