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政府财务室名下的二级单位设立为一级独立核算部门的通知 2014-12-25 17:00:04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字体:小 大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政府财务室名下的二级单位设立为一级独立 核算部门的通知 县审计局、县招商旅游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档案局、县民语办、县移民安置局: 根据兴财库(2014)38号文件精神及财经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将县政府财务室名下的二级预算单位设立为一级独立核算部门。请以上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到县政府办公室财务室办理本单位财务分离、结转、移交手续。逾期不办理所致后果有本单位自行负责。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