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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2022-04-25 08:36:56 点击:[] 字体:

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落实落细青海省保障物流畅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疫情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和促进经济发展,有序开展物资保障和开复工,切实解决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问题,现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县从事医疗防控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企业开复工材料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二、受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由承运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车辆信息、司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货物名称、类别、数量、起始地名称、通行路线,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双码”。

2.承运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司乘人员返程时,要向兴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主动报备,严格落实我县外来人员疫情管控措施。

3.所有进出我县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要服从疫情防控检查,合格后予以放行,原则上每辆车不超过2人。

三、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办理。

四、受理单位

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特此通告

                  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