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为民取向,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二是年初组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兴海县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兴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兴海县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兴海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四是把宪法、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县委和全县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五是全面完成了“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依法履行政府行政职能,注重简政放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高度便民、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按照《海南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照全县各行政部门,重点针对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救助、健康体检、社会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率先推行,严格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对目录清单进行了筛查梳理,最终确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清单为27项,切实减少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二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策落实,将录入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的10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及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共核发“证照分离”营业执照687份,全面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设立“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共认领并编制跨省通办事项共138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组织30家行政单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前,录入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总数560项,处罚类事项共录入1976项,让群众和企业人员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的公共服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坚持本着科学、依法、规范的要求,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策决策的科学性、法治化水平。一是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及时反馈审核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今年对县委编办提交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30个部门的权责清单2810条通用目录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县人民武装部提交的《兴海县退役军人、基干民兵优先优待和权益保障措施》(审议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保证了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发文件的合法性和权责法定、权责相一致原则;二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政府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规范性文件7件,确定保留2件,废止5件;三是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兴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兴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排查管控,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兴人员进行深入排查,采取分片负责、重点跟踪的方式,逐一建立登记台账,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采取测量体温、核酸检测和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做到工作同步、信息共享、协同发力,全面防止疫情输入;四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县政府8月份举办了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暨依法办理信访案件教育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80余人员参加培训,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按照省州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工作的要求,对全县27个行政执法主体77名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进行了执法资格审查和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系统录入工作,组织26名执法人员到州上参加执法证统一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二是结合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工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三项制度”工作落实不到位等3个方面6个问题现场提出了反馈整改建议,规范了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开;三是聚焦社会治安、交通运输、自然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9月份县委执法协调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对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纠正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执法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了行政执法不到位、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情况。
(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夯实普法阵地。坚持把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截至目前,我县建设了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2个法治文化长廊,2个公共法律服务亭。各乡镇、机关、学校、医院、寺院、村社等基层单位狠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立法治宣传栏和法治橱窗,全力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今年县司法局联合青海电视台安多卫视拍摄制作了防范电信欺诈的法治微电影《现在开庭》,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结合点,以普法依法治理的新成效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四是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这个着力点,加强普法工作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大力推进以案释法、说理性执法、公民旁听庭审、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促进形成执法办案全过程普法、全员普法的新局面、大格局;五是围绕深化法治实践这个关键点,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是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这个落脚点,用好“法律十进”载体,持续深化宣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基层治理“第一道防线”。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途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94件,调解成功293件,正在调解1件,调解成功率达99%,历史遗留纠纷5件;二是结合“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喜迎建党百年华诞”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要时段、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走访排查矛盾纠纷3553次;三是我县深入开展全县人民调解案卷评审工作,案卷评审中从案件受理是否合法、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文书使用是否标准、案卷装订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审,重点评审了调解卷宗的规范性、合法性及案件的真实性、履行率和群众满意度,对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底案卷进行了评审,评审案卷共165件;四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4月初举行了兴海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揭牌仪式,印发了《兴海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兴海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矛盾纠纷调处相关事宜,联合调处指导群体性、跨区域、跨行业、历史遗留下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自中心成立以来,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起,涉及金额128万余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维护了辖区和谐安全稳定,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七)强化法律顾问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县政府非常重视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围绕政府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违法建筑整治、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法律顾问从行政执法、建章立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提供服务。一是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制度建设4次,决策研究咨询3次,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二是法律顾问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11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政府各部门疑难事项和起草法律文书16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促进了法政府建设步伐;三是县委安排部署《海南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及时转发,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中贯彻落实推行法律顾问聘用制度。
(八)强化行政制约监督,依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社会监督。一是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委组织部组织2021年新提任的20名科级干部参加了法律任职资格考试,切实提升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结合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暴露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举办了全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县60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年来,县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1件,办复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70%,办理政协提案35件,办复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0%, 共制作政府信息2536条,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外均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我县按照《青海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于7月26日在县司法局挂牌成立兴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兴海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落实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共3件,已审结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100%;五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态度,质量办事效率进行评价,切实促进政府窗口单位改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通过线上默认满意评价1660条,书面评价14316条,满意度99.9%。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但与上级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乡镇一级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观念和法治意识仍需增强,切实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基层一线落地见效;二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治人才培养存在不足,执法力量仍然存在短板,执法单位法治审核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政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度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对工作认识不够,工作人员不知道推行证明事项如何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县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省州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以法治政府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政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落实本级和直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制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要点,研究解决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青海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办法》《海南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努力实现我县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35%,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坚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加大考核分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以及不依法办事、考核落后的,届时将约谈,责令整改,并且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