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青海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法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中共兴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3年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0974—8587272
2.举报受理邮箱:hnxhxsfj@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兴海县子科滩镇农牧路兴海县司法局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5.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二)为便于核实、办理监督举报问题,请在举报时具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对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监督举报受理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共兴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