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55元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努力化解不利影响,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18555元,同比增长8.14%,总量位居全州第一,全省第七,比全州平均水平高161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941元。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4136元,同比增长7.70%;经营净收入9656元,同比增长8.30%;财产净收入2527元,同比增长12.16%;转移净收入2235.77元,同比增长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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