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检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陈刚书记、吴晓军省长在近期全省视频调度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全面细致地发现和整改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守牢安全底线,把“安全第一”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7月12日至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局长牛银海一行对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检查。此次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了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启财,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12日,牛银海局长一行前往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什多龙铅锌矿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了该企业的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安全制度完善情况、生产人员实际操作情况等,现场发现问题8条,并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2条建议。一是加强对北采区风井口的通风管理,建立完善调减井下风调节的技术措施,防止因风井口风流短路造成井下风量不能满足通风需要。二是及时清理井下废弃不用的胶轮运输车等非安标矿用产品。
13日,检查组一行在县政府会议室组织召开检查反馈会,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启财,子科滩镇、自然资源、应急、发改、市监、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牛银海局长首先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目的,反馈了政府层面问题5条,并提出了7条建议。一是充分认识矿山安全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兴海县矿山数量在全州占比较大、任务重,相应的风险比较高,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社会舆论高度关注。要认真吸取国内各类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中来抓。二是认真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矿山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要将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法治思维。三是认真开展防范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行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应急管理局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决策安排,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四是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的力度和能力。要配备矿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加强监管人员的素质培养,提高发现问题、特别是发现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要切实做到矿山安全监管“严、细、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五是要切实推动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狠抓矿山企业关键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矿山企业发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坚决避免出现“上热下冷”的问题发生,让企业主动“热起来、动起来”。六是紧盯汛期风险,迅速周密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汛期矿山安全工作,确保矿山企业安全度汛。七是严厉打击矿山企业非法生产行为。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快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进程。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启财代表县委、县政府就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作了表态发言。
王启财表示,此次牛银海局长一行既是对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也是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专业指导,将进一步提升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县将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矿山领域安全监管无盲区,无死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内涵和国家、青海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领域安全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决守住矿山安全防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行动上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本着对企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迅速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责任上勇于担当。我县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按照牛银海局长的专业指导要求,认真落实地方党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隐患问题清单,切实做到“手上有清单、肩上有责任”,全力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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