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12月16日,兴海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国务院、全省、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彦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在会上,县民政局、检察院等6家成员单位就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未保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未保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彦涛同志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就如何开展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二要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服务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的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和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三要认真履职,把握规律,努力开创兴海县未保工作新局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倒查机制,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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