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突出“四重四严”稳步推进县乡党代表推选工作
兴海县高度重视党代表选举工作,在县乡党代表推选工作中突出“四重四严”,不断提高党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确保代表推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重宣传,严抓落实。成立兴海县党代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专门负责组织指导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等有关工作。注重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动员,采取编印资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代表推选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程序步骤,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同时充分发挥“百姓宣讲团”的作用,借助下乡宣讲的契机广泛开展党代表选举工作相关政策法规。针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行动不便党员等特殊群体,结合开展走访调研慰问活动,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他们参与推荐提名。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宣讲活动27场次,开展走访调研慰问活动11次,确保代表选举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全覆盖。
重标准,严把质量。全县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包括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妇女代表和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确保代表人选结构分布合理。坚持“三个一定要”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挺在前、把清正廉洁把关作为重点,注重从具有较强履职意识、议事能力、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和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发挥代表条件的导向作用。为确保做到“五种情形”人员零当选,建立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县乡联审工作机制,审查初步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党性修养、清正廉洁等情况,并对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72名进行资格联审,严格把牢底线,严防“带病提名”,避免出现代表身份失真失实。
重审查,严格程序。各选举单位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程序操作,采取自下而上提名酝酿、沟通协商、层层推荐、逐级筛选的方式,做好代表人选的考察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在认真征求纪检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开展代表人选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反复酝酿、民主推荐确定出席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26名,真正选出政治立场坚定、党性意识强、政治理论水平高、议政议事能力强的代表。
重监督,严明纪律。县换届办出台《关于做好乡镇换届选举督查指导工作的通知》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兴海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严肃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的通知》文件,明确“十个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匡正换届期间选人用人风气。结合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观看警示教育片2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2300余人次,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利用举报电话、邮箱、“12380”“8581280”举报受理平台、“12388”“8581293”信访举报平台等渠道,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状况,及时受理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线索和台账。建立立项专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快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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