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兴海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兴海县积极实施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落实协调机制、层级责任机制和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低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落实分工配合的协调机制和层级责任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登记造册、资金保障、发放、跟踪检查和审计等各项工作分工配合的协调机制。同时,县政府定期召开低保专题工作 会议,明确各镇(场)、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层级责任机制。二是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实施理顺资金保障渠道,建立保障金预决算制度,建立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三项措施为实施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低保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形成规范的运行机制。通过积极探索,在具体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化、标准科学化、动态管理化、救助多元化、政策阳光化、资金发放社会化等“六个化”,确保低保工作规范开展。
目前,兴海县共有低保人数3515户8691人,其中城镇低保1301户2828人,共发放低保金903.66万元,“两节”补贴102.36万元;农村低保2214户5863人,共发放低保金1158.45万元,“两节”补贴资金117.66万元。低保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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