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成功化解河卡镇与花石峡镇村民间矛盾
兴海县成功化解河卡镇与花石峡镇村民间矛盾
兴海县河卡镇“12·14”聚众斗殴案案发后,我县及时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2013年12月16日,以聚众斗殴罪依法对旦正加、才让三周、加华多杰、周先加四人刑事拘留。2013年12月18日,对加华多杰、周先加两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于2014年1月16日以聚众斗殴罪向兴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2014年1月18日,经过两天协商,因果洛方提出的要求过于苛刻,协商无果。
在我县公安部门的积极协调下,3月21至24日,我县工作组和玛多方在共和县新世纪大厦开展了为期4天的第二次调解工作,经工作组耐心的说服和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承诺不再因此事发生矛盾纠纷。至此,兴海县与玛多县两县农牧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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