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四项举措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兴海县四项举措 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年初以来,兴海县委、县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大化解和大处理活动,四项举措,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清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民生和维稳的重要工作之一,组织县农民工代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矿产、水电、建设等领域的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同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坚决遏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进京赴省到州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建立企业的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同时,指导各用工企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用工。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资保证金协调机制,对所有的用人单位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解决违法欠薪事件,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是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经排查,我县拖欠农民工问题主要存在在保障房建设、步行街工程项目、水电建设项目等方面,针对该问题,我县积极筹措资金3400万元,自1月13日开始按工程进度向各施工单位拨款,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务必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承诺书,保证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保证不再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和上访事件,截至目前,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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