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认真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兴海县认真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各乡镇掌握了解核对工作的内容、流程、程序等内容,9月27日至29日,县民政局抽调8名业务人员,成立2个工作组,分别由局长和副局长带队,分赴全县7个乡(镇)开展对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民政干事、各村联(包)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计240余人次。
一是成立机构,提前准备。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县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民政、人社、卫生、公安、住建、交通、国税、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兴海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兴海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采集、核对、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和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个成员单位的协调,受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根据要求,由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前着手制定《兴海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方案》,《兴海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细则》,目前《方案》和《实施细则》正在修改和完善中,待州上《方案》下发后,经工作人员再次修改和完善后下发并立即实施。
三是加大宣传,广泛参与。各工作组在各乡镇开展宣传工作中,注重方式,打破以往的照本宣科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在宣传过程中,采取以会代训、召开动员会等形式,用藏汉双语就目前我县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义、内容、目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确保了各乡镇对此次工作的开展有了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工作组将困难群众依法享受救助、实现应保尽保的政策规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时诚信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授权核对相关信息的义务等内容进行了宣传。
四是加强培训,熟练业务。为确保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顺利推进,具体工作人员尽快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工作组在各乡镇就此次核对工作开展的县重点内容就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社会救助政策,核对的对象、内容、核对程序、流程、认定范围、工作方式等9项内容。
五是精心组织,全面启动。按照《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和《海南州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和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对象的逐级比对、核实、审核、审批、公示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省、州要求。加大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县民政局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协调与衔接,建立信息核定联运机制,搭建了信息核对工作平台,实现多部门联运,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过宣传培训,各乡镇政府及具体的工作人员对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认识,掌握了具体的工作方式,明确了具体核对的对象和程序,对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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