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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江苏“8·2”特大事故教训规范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环境

来源:0 发布时间:2014-09-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汲取江苏“8·2”特大事故教训 规范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环境

———兴海县积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19,县政府组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县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州安委会《关于对兴海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听取了赛什塘铜矿等四家企业的表态发言,分析了今年以来在我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县政府卓玛杰副县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工作都十分到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诸如对企业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不足,新建尾矿库没有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使用等许多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情绪,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他要求,一要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狠抓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二要夯实基础,构筑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和工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安全培训,要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力量,加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三要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继续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委会成员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上。

他强调,要继续整顿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破坏生态的非法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本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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