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青海省尾矿库闭库和销号管理办法(试行)》(青应急〔2022〕11号)等法律法规,经现场复核,青海赛什塘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赛什塘铜矿尾矿库和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什多龙铅锌选矿厂尾矿库已完成闭库销号工作,达到闭库销号条件。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上述尾矿库公告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安全监管,日常安全、环保工作由尾矿库所属企业负责。
特此公告。
兴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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