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海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兴海县人民政府、曲什安镇人民政府、唐乃亥乡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水利局、档案局、供电公司联合销号验收,我县曲什安水电站、唐乃亥水电站、拉日干水电站已通过销号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牧和水利局提出书面意见。
兴海县农牧和水利
2023年12月19日
兴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表
序号 | 电站名称 | 类别(整改或退出) | 销号验收时间 | 备注 |
1 | 曲什安水电站 | 退出类 | 2023年12月18日 | |
2 | 唐乃亥水电站 | 退出类 | 2023年12月18日 | |
3 | 拉日干水电站 | 退出类 | 202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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