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莫多水电站通过县级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和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部署,结合《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水农〔2022〕3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站〔2023〕118 号)文件要求,兴海县莫多水电站已基本完成“一站一策”整改方案中除竣工验收外所有整改内容,并通过县级验收,现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兴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74-8581319
兴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2024年7月17日
序号 | 电站名称 | 类别(整改或退出) | 验收时间 | 备注 |
1 | 莫多水电站 | 整改类 | 2024年7月11日 | 五件一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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