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海县大河坝林场管护部分林区开展第二次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控作业的通告
按照兴海县2023年国有林管护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的实施计划,决定对我县大河坝林场、中铁林场林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实施第二次飞机防治作业,为保证广大居民飞防作业期间生产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5日(如遇雨天顺延)
二、飞防区域
大河坝流域俄合干西至唐乃亥乡下村、曲什安镇才乃亥村、西滩村、大米滩村、团结村绿化区内的林区,中铁林场林区。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期间,请飞防区域内的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安全威胁。
(二)飞防采用的药剂选用对人禽畜等没有危害的生物类药剂,该药剂高效低毒、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
(三)在飞防期间,飞防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等空中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禁止放飞鸽子等鸟类。
(四)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
(五)飞防期间和飞防后7日内,严禁人畜进入飞防作业林区进行放牧、旅游野炊或从事其它各类活动。
(六)请防区范围内的农户加强对人畜饮用水源的管理。
(七)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如发生违反以上通告规定事项,造成人畜中毒等事故者,后果自负,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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