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部分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县城区部分道路设立为交通秩序严管街,现通告如下:
一、通告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31日
二、严管街范围
(一)严管道路
1、南大街(大十字至桑当路十字)
2、北大街(大十字至公园门口)
3、东大街(大十字至县中学门口)
4、西大街(大十字至气象局门口)
(二)禁行道路
1、公安巷禁止逆行(县政府停车场出入口至东大街由北向南)
2、税务路禁止逆行(农贸市场南门口至北大街商贸巷口)
3、三角花园禁止逆行(由东向西)
4、北大街与商贸巷十字路口禁止左转
5、商贸巷由西向东禁止直行、左转
6、南大街与长江路十字路口禁止左转
(三)禁停道路
1、公安巷(全线禁停)
2、农牧路(全线禁停)
3、税务路
4、黄河路
5、健康路
6、长江路
7、县城原有的禁停路段
(严管路段起止点设置有相应的标志标识)
三、设置严管、禁行、禁停路段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禁停路段时间段为08:00-20:00。
四、设置交通秩序“严管街”工作措施
兴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采用监控抓拍和现场执法等方式予以处罚。
(一)机动车:交警部门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请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停放。
(三)行人:行人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等。
五、安全提示
兴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严格履行道路交通监管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路面管控执法力度。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守法出行,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兴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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