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控高、中考期间噪声排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
2025年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高、中考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县生态环境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严格控制高、中考期间噪声排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考(6月7日至6月10日)及中考(6月21日至6月24日)考试时段,停止午、夜间施工噪声审批(抢险、抢修除外),在城区对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源及学校考点范围实行24小时噪声污染全面监控,严格控制噪声超标排放。
二、考试时段严禁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昼间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装修等活动。
三、全力配合考试时段内考场周围巡查车辆及工作人员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暂扣、查封与产生噪声污染相关的物品。
举报投诉电话:0974—8581516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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