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作废公告
万玛项秀(尕项杰):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21日下达《行政裁定书》((2025)青行终7号),本单位收到曲什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曲什安镇塔洞村兰木藏与万玛项秀草山矛盾纠纷的情况说明”、塔洞村委“关于解决塔洞村李保与万玛项秀草山纠纷的申请”、李保“关于纠正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并根据1999年曲什安镇塔洞村草原承包、2011年草原经营权证换证等相关资料。2025年9月18日向万玛项秀(尕项杰)下达《更正登记告知书》、2025年10月16日向万玛项秀(尕项杰)下达《变更登记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对于编号63252404020046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公告作废。
兴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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