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兴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清单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兴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清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兴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一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按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兴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兴海县七个乡镇的《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 兴海县委编制委员会 | 兴海县委编办 | 第二季度 | |
2 | 《兴海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送审稿)》 | 兴海县人民政府 | 兴海县政务服务中心 | 第三季度 | |
3 | 《兴海县公共服务事项通用清单(送审稿)》 | 兴海县人民政府 | 兴海县政务服务中心 | 第三季度 | |
4 | 《关于调整兴海县行政事业单位供暖价格的请示及其附件》 | 兴海县人民政府 | 兴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 第四季度 | |
5 | 《兴海县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通用清单(2025年版)》 | 兴海县人民政府 | 兴海县政务服务中心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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