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
兴海县自然风光雄奇壮美,文旅资源丰富多样,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光体验。近期,部分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此类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通信不畅、救援难度大,极易发生迷路、失联、坠崖、山洪、失温等安全事故,同时严重破坏高原生态环境。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与旅游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我县未对外开放、未开发、无安全保障与公共服务设施的自然保护区、林区、草原、高山、峡谷、河道、湿地、地质灾害隐患区、生态红线区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开展旅游、探险、徒步、穿越、露营、野炊、攀岩等活动。
二、广大游客须在依法批准、正式开放的景区景点内文明游览,严格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不偏离游览路线、不进入禁入区域。
三、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车友会、研学机构及自媒体平台,严禁设计、推介、组织或宣传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线路与活动,严禁以“网红打卡”“野生秘境”等名义误导游客。违规组织并造成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四、游客出行前应主动查询景区开放、天气及路况信息,增强安全防范与生态保护意识,拒绝前往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区域。
五、凡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遇险求助的,所产生的全部救援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破坏生态环境、损毁文物古迹、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兴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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