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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16号)

来源: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1-22 14:06:5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四早”要求,有效发挥核酸检测预警作用,做到更加精准有效的防控,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南冠指办〔2022〕279号)文件和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对我县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群检测范围

(一)1天1检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实验室、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物流(快件运输、装卸分拣、揽收派送)、学校及监所高暴露(保安、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

(二)2天1检人员包括: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快递外卖、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洗浴、美容美发、体育健身场所等工作人员;

(三)7天2检人员包括:学校师生;民政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监所监管对象及工作人员;建筑工地所有人员;酒店、装修装卸、交通运输服务工作人员;工业企业、民营企业、房地产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旅游娱乐业、金融业、通信行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邮政快递服务其他工作人员;除师生外的其他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核酸采样点位及采样时间

子科滩镇主城区:县医院、藏医院(9:00-18:00)

其余各乡镇:各乡镇卫生院(9:00-12:00)

请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切实按照要求组织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兴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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