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督查通报
关于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9月4日,兴海县“整治环境卫生,改善城乡面貌”专项行动小组组织县委办、政府办、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城管局、爱卫会、文明办、县电视台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实地督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单位都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部门干部职工及时清扫环境区,保持了分片区域的卫生清洁。但仍有个别部门、单位对区域内清扫不及时,治理不彻底。
一、林区环境卫生清扫不彻底的单位;城建局、档案局、工商局、水务局、农牧科技局、武装部、党校、烟草公司。
二、卫生环境区清扫不彻底的单位;县中学、检察院、游牧民办、扶贫局、水利局、驾校、藏医院、统战部、纪委、交警队、民政局。
对以上部门和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戒,按要求及时清扫分片区域内的卫生。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击治理与长期保持清洁相结合的思路,积极组织人员清扫。领导小组要求于9月11日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逾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将进行问责。
兴海县“整治环境卫生,改善城乡面貌”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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