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及时更新软件正版化责任人信息;组织本单位认真开展软件使用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将软件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软件管理办法,建立软件资产台账,落实好《国务院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建设。
三、督查和考核。国家已把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对各地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并建立了相应的正版化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进使用正版化工作适时组织检查,随机抽查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软件使用管理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自检自查,落实好本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联系人:公保才让 联系电话:0974-8581262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