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来源:兴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3-03-02 16:16: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兴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全县各施工总承包单位: 请自2016年以来,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账户存储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且不存在欠薪,但仍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单位,于3月20日之前,按照退还程序携带所需资料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地址:兴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财务室 联系电话:0974-8582938 联系人:索南达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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