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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兴海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10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7 10:03: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州指挥部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1月8日在各乡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1.各乡镇集镇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各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其他务工人口等)。1.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核酸检测人群覆盖率及精准度,核酸检测期间乡镇入口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请所有返(来)兴人员暂缓来兴。2.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全体居民自觉做到非必要不跨乡镇、村社区(居民小区)流动,坚决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全县居家隔离管控人员,禁止外出参加全员核酸采样,由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3.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就近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4.请广大群众服从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免费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采样,但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核酸筛查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6.核酸筛查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7.采样前2小时内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8.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9.对不参加核酸筛查给他人生活和健康带来危害的,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请广大群众从维护自身健康、服从全县大局的角度,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筛查工作,扰乱秩序、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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