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整治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招投标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决策部署,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整治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方案》(青建工〔2023〕287号)和《海南州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
二、举报范围
(一)投标人间相互串通,严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在市政设施、公共服务、交通水利、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程项目中串通投标的。
(三)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釆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串通投标的。
(四)挂靠或者借用资质“围标”、串通投标;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的。
(五)以非法手段胁迫他人放弃投标、中标人弃标、转让中标项目,伪造投标资质、印章、文件等相关违法犯罪。
(六)专门从事策划、组织、实施围标串标、破坏营商环境的“标贩子”。
(七)在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商业贿赂犯罪。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邮编:813399
2.电话举报:0974-8581333(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3.举报邮箱:xhxzjj333@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兴海县整治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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