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信息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商建字〔2018〕350号)精神,我县列入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做到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保障项目高质量建设及运营,现根据《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方案》将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内容、项目承办企业、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及比例等项目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2.项目总投资:兴海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有500万为中期绩效评估通过后拨付),用于兴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整体实施与运营。
3.项目中标企业:青海报业发行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90万元;
中标企业法人:董维良。
4.项目建设期:2年,2021年5月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
到项目结束,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发挥政府服务引导作用,搭建综合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训体系、电商物流体系、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体系,全面完成兴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基本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1.建设和完善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和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1个个,7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57个行政村(含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50%,重点培育、建设30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具备为农牧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售后服务等功能,月代购代销等(包括代购代销、代存代缴等)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确保全县乡镇电商服务站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点全覆盖。
2.建设相对完善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仓储及物流体系。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快递仓储物流配送中心,7个乡(镇)级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中转站,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实现县、乡、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开辟1条省县物流专线和2条乡村物流专线,实现乡镇级快递物流的覆盖率100%,57个行政村(含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物流覆盖率超过50%,重点培育30个以上能提供快递收发服务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务点。
3.打造全县电子商务区域品牌,推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孵化本地特色区域品牌1个,通过政、企、合作社和牧户四级联动,遴选特色产品,开发电商适销产品,引导发展贫困户和牧户参与性强的产业,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统一营销、统一物流“四统一”,推动区域特色产品整体发展,打造农产品上行兴海模式,实现电商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4.建设农产品上行及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大农畜产品绿色无公害推介及SC认证力度,围绕农畜产品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全县农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为本地农特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码扫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的智能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品控,制定标准,建立农村产品供应链上行体系。
5.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力争在项目期内,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00人(次)以上,其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计划培训150人次以上,使其掌握电商知识和技能。
6.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网络销售、创业就业,通过电商带动贫困户脱贫和就业,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00人以上,带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150人以上;实现县域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1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累计增收2000元。
三、项目扶持资金分配及比例
本项目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有500万为中期绩效评估通过后拨付),用于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物流体系、农畜产品上行、培训体系建设、及项目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建设。
1.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场地装修、设备配置;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综合信息、业务咨询、行业统计、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创业孵化等综合服务,推动村镇电子商务发展,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坚持实用、节约原则。中央财政资金专项补助15%,计225万元。
2.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资源配置和租赁建设的方式,建成兴海县省县物流周转中心、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级物流配送网点。支持场地装修、设备配置、省县物流周转中心租赁和省县、县乡村物流专线。中央财政资金专项补助35%,计525万元。
3.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电商品牌培育保障农畜产品上行
支持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供应链体系和农畜产品营销上行体系建设及电商品牌培育,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查、扶贫产品统一包装设计、电商扶贫产品开发、开设线上特色馆、线下体验店、产品营销推广等,强力推进农畜产品上行。中央财政资金专项补助40%,计600万元。
4.培训体系建设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培训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专项补助7%,计105万元。
5.宣传与应用推广工程及不可预计费用
利用各种媒体对开展电子商务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在县及各乡镇、村、道路设施、广场、旅游景点、宾馆等公众场合的醒目位置安装广告牌、道期、墙体喷绘、发放宣传彩页,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支持项目推进过程中不可预计的费用。中央财政资金专项补助3%,计45万元。
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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