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兴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智能机器人 |
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详细内容

兴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7 15:56:5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兴海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工作,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作出批示、亲自研究推动,督办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兴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9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海南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等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共18次,邀请专家开展辅导讲座5场次。同时,将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落实学法制度。组织全县31名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任职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法治思维、坚守廉洁自律的履职能力。三是落实专题述法工作制度。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由部分乡镇、单位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题述法,压实工作责任,我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完成率达100%。

(二)深化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动“一件事、跨省通办”工作。设置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完善并公布基本要素及联办流程。目前进驻大厅各部门窗口进驻行政审批事项324项,通过集中受理或审批办理的方式办件,综合窗口进驻行政审批事项597项,事项进驻率达到91.1%。在一体化网站上公布个人和法人服务事项886项,可在线办理829项,网上可办率为93.57%。二是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提供便利,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今年以来,各部门共办理一件事61件,受理一件事相关咨询70余件。

(三)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建议提案质效双升。将建议提案办理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同步推进,为切实提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在抓实日常调度工作的同时,制发《关于县政府各副县长领办督办省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由各分管副县长结合分工领衔督办,力促建议提案高效办理、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1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74件;省州政协委员提案1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8件,办结率分别为80%、59.46%、50%、62.07%。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快报、预决算、乡村振兴、民政信息、政府采购、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政策解读等栏目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742条。二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对县住建局《兴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经修改后的《兴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兴海县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兴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兴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查莫多水电站设计变更合法性认定结果的请示》、县综合执法局《兴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赋权清单》等文件出具了5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从源头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化。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以第五次清理结果为基数开展了第六次全面清理工作,决定保留(继续有效)《兴海县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新制定出台《兴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进一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强化法律顾问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是提高参谋助手作用。坚持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着重围绕政府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违法建筑整治、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从行政执法、建章立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民事诉讼代理等方面提供服务。是提升服务效能。多角度、全方位参与各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在阿措乎寺搬迁安置事宜、兴海县40千伏光伏征地事宜等重大行政决策中参与现场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2次;审查村级奶站合作协议等重大合同9件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代理民事案件3件,均已胜诉;代理申诉案件1件;开展权责清单事项审核2次;口头或者书面等提供法律咨询事项53次,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2次,确保了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

(五)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举办培训班、聘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等方式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量。今年以来,全县具有执法证的人员共105名,6月份组织34名在编行政执法人员考取执法证,通过率为88%。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16个执法部门的56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授课1场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从业者等工作人员中聘任12名为兴海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兴海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发布通告、设置意见箱等方式聚焦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行为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举报,有效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防线。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已办结(即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共90宗案卷中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文书、证据、程序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评查活动,共评查出优秀案卷84宗,合格案卷6宗,优秀率为93%,整体评价为优秀四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梳理城市管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交通管理、水利、劳动监察等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组建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形成《兴海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已提交州政府审议)。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在省政府未统一授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前,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局在具体执法中,由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业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进行执法,避免出现执法“真空”,确保做到权责统一,协同高效。

(六)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一是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优化完善全县91个调委会(其中7个乡镇调委会,64个村(社区)调委会,15个寺院调委会,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在此基础上,新登记备案4个婚姻家庭调解室,不断壮大调解组织。优化调整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在现有510名人民调解员中聘任12名专职调解员充实至兴海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织密人民调解网。深入实施“三级联动+多元联调+部门联处”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4013次,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4件(其中县级114件,乡镇级25件,村(社区)级45件)。共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6件(其中:5年以上10年以下疑难复杂纠纷2件、10年以上20年以下疑难复杂纠纷3件,20年以上疑难纠纷复杂纠纷1件,涉及金额共计141.5万元,涉及土地亩数2825.4亩),秉持案结事了导向,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四室”(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调解室),解决落实工作经费3万元,在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今年以来,共收到复议申请4件,已办结4件,作出维持2件,纠错1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1次,案件分析研判会1次,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三是切实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省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制定印发通知,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宣传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共14场次,印发《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宣传彩页1000余份,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

(七)完善应急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健全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完善《兴海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兴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讯录》、《兴海县应急体系建设台账》,进一步明确了兴海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切实提高了应对突发汛情的处置能力。制定印发《兴海县汛期预警(响应)期间联合会商专班应急值守制度》,统筹全县防汛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的指挥规则。二是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综合能力。聚焦水库电站、大坝河道、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果断实施“关停撤转巡”措施。紧抓“谁来转、转移谁、转到哪、转移路线、转移保障谁来组织”5个环节,通过临时安置、投靠亲友等方式果断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必转”。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组成24支队伍,先后下沉干部3194人次,共排查隐患460处、立行立改259处,巡查水库电站及临河临崖区域702次、道路桥梁149次、地下管网88次,关闭露营地9个、景区景点4个,暂停户外建筑工地27个、矿山企业8家,撤离夏季牧场帐篷42个,累计转移安置群众2258人,牲畜(牛羊)4000余头只,确保未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三是深化隐患排查夯实安全基础。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课题,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火灾、文化旅游等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开展全链条、全过程、铺开式检查,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35个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共计3685,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完成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反馈问题整改2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反馈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治1个,坚决守牢了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

(八)坚持宣传引领,法治宣传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教。全县各乡镇、部门充分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律知识,精心制作了“中央一号文件”藏语解读视频3期,以重婚这一违法行为为例,拍摄了普法微电影《不“结”之缘》,转发量达2000余人次,26万人次进行观看,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先后投资14余万元在中铁乡、龙藏乡建设完成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围绕重点对象提升普法质效。围绕民法典宣传月、虫草采挖期、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青少年、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人群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共12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有难度,由于专业法律人才缺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领域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个别执法部门执法设施不完备,执法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责任落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圆满完成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终期验收工作。

(二)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领导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有序运行。

坚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大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扩充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到一线执法,及时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夯实规范执法基础。

(四)坚持协调联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本着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原则,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尽可能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加大考核分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不依法办事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