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教育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及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以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有力地推进了全体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现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工作思路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把法治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及时调整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全程指导,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各项任务措施,保证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学法制度、教育系统日常学法制度等普法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0年教育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教育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了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把法治建设及普法宣传学习工作同教育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并且纳入对局机关各科室和中小学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之中,有力地保证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
(二)认清疫情形势,强化疫情防控。一是加强开学准备工作,提前化解各类风险。我局及时成立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学包校分工责任制,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十个到位”;制定印发了《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兴海县校园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兴海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六项”制度》《兴海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手册(二十一条措施)》等多项方案制度措施,对各项工作做到了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师生管控工作,认真摸底排查全县教职员工及学生去向,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一例,不漏一人。积极储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了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正常需求。二是加强开学复学工作,确保教育阵线有序稳定。我局积极协同公安、卫健、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兴海县中小学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评估方案》,对全县12所学校和51所幼儿园先后进行了开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我县实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分乡镇、分学段、分年级、分时段、错峰错时陆续有序开学开园,做到开学报到工作安全有序。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后,切实加强校内外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措施,完善工作制度,使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不因疫情而影响教学质量和进度,确保了教育阵线有序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组织局机关和各学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海南州自治条例》《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职责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局党组学法3次,其中宪法学习1次;全县教育系统专题学法26次,学法用法考试3次,参与人数达100%。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横幅、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法治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师生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增强了广大师生及员工的知法守法意识。2020年,组织对学生进行法治、安全、行为习惯教育26余次,期间,在东格尔广场先后3次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向广大牧民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100余份。12月4日宪法进机关、进校园主题日期间,局机关和各中小学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了“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普法考试”活动,普法考试和竞答活动合格率为100%,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对宪法的知晓率、深入人心。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兴海县中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兴海县中小学消防演练教育基地”示范带动引领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堡垒作用。同时,各中小学积极深入开展了青少年普法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教学相融合,提高了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我县第一民中在2020年青海省第五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在海南州第二届青少年模拟法庭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用法守法意识。一是认真开展法治教育课。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课程计划设置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开设了法治教育课,使学生的法治教育规范化、经常化,实现了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增强了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小学结合《品德与社会》《小学生用法读本》等教材渗透法制教育;中学结合《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教育面达100﹪。二是认真开展各类法宣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学校社团、班队活动、模拟法庭、黑板报、宣传栏、学习园地、升国旗等多种阵地,以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制手抄报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常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今年12月4日,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全县中小学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同时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在各类活动中激发了青少年学法兴趣,提高了学生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培育了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2020年,全县各校园已开展各类活动24余次。三是以聘请法制副枝长为契机,提高普法效率。全县各中小学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从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聘请兼职法制副枝长或法治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普法知识专题讲座。各校法制副枝长或法治辅导员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矫治。此外,法制副校长还成为了联系学校与周边单位的桥梁,加强了各中小学与周边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的联系,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考核评估,注重活动实效。一是加强考核评估工作。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学校年度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纳入干部职工、教师年度综合考核和校长任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组织不力,竞答活动和学法用法考试缺考严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积极衔接协调县司法局法宣办,严格按照考核验收要求完成全县教育系统“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主动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参加县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网络学院”和手机客户端学法、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及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领导及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志愿者、法治宣传联络员等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战略思维、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责、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法治宣传专兼职队伍。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法律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充分发挥先进和典型的示范作用,坚决杜绝一切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活动,以满足师生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师生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县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各学校及派出单位积极参与,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和道德意识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全县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根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以示范校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创建示范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创建过程作为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师生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以美丽校园、最美教师等评选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师生行为规范、日常教学要求之中,把法治文化与现代学校制度和美丽校园建设相融合、与学校日常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相融合,全面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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