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兴海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印发《兴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兴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分解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9个方面2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宪法、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编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手册》赠送给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促进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县委第三季度重点工作督查,赴各乡镇、各部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时形成督查工作通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兴海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制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材料上报责任分解表》安排专人、任务分工、收集资料,于6月底积极申报了省级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区。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动“一件事、跨省通办”工作。按照省州对“跨省通办”工作的既定目标,进一步完善“跨省通办”窗口功能,健全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开展跨省通办业务,积极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办、多地联办”工作模式。梳理完善“跨省通办”事项信息,及时更新到一体化网站上,方便群众办理。截至目前,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94)号要求的138项跨省通办事项已完成89项,不行权49项,完成率达100%。二是优化做实“一件事”套餐服务。以“一次办一件完整的事”为目标,探索关联事项“一窗受理、一链办理”,让群众“跑一次腿,办多件事”,逐步提高“一件事”套餐服务覆盖率 。截至目前,已梳理30项“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在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录入“我要开店铺”等22项高频办理事项。三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工作。通过窗口办件和网上咨询的“线上+线下”双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问题咨询、业务受理、办理,协调等服务,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县各部门在一体化网站上公布的个人服务事项总数为441项,可在线办理414项,网上可办率为93.9%;法人服务事项总数为436项,可在线办理数为427项,网上可办率为97.9%。四是持续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梳理了各乡镇、各部门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提交可选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事项数共38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7项、其他行政事项6项,2022年1—9月份选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事项共515件,其中办理行政许可56件、行政确认124件、行政给付320件、其他行政事项15件,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事项。
(三)严格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县应急管理局提交的《兴海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各类文件1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工作,共梳理规范性文件5件,确定继续有效(保留)3件,废止2件,清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三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将《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青海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列入县政府党组会议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工作更加透明,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2022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73条。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照《青海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县司法局挂牌成立兴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兴海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调整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形成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格局,县司法行政部门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22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办结。三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积极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率。2022年,共有7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兴海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督察,切实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了《兴海县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部门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内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以及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等方面开展了自查自评,由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各类案卷进行实地抽查评查并评定结果,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筑牢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六)强化法律顾问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推动和重视下,2022年与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将全县党政机关以及各乡镇、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法律顾问范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二是提高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坚持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着重围绕政府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违法建筑整治、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从行政执法、建章立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民事诉讼代理等方面提供服务。三是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能。多角度、全方位参与各项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制度建设33次,决策研究咨询5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同时,法律顾问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2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解决政府各部门疑难事项和起草法律文书15次,确保了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
(七)聚焦矛盾纠纷,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全县发展改革中的群众利益诉求,在县综治指挥中心打造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联调体系,实现矛盾纠纷在全县范围内流转化解。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调解促稳定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调解委员会、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人民调解力量,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发现矛盾纠纷118起,调处成功116起,正在调处2起,调解率98%,历史遗留矛盾纠纷7起,均正在调解中。
(八)突出工作亮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一是搭建新型法治宣教平台。全县各乡镇、部门充分运用“网、端、微、屏”等平台推送法律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培育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以无证驾驶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问题和维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拍摄制作了法治微电影《无证驾驶的教诲》,通过青海藏文报、中国藏族网通、海南报等多家省级州级媒体、“两微一端”平台进行同步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推送90余期普法内容,总阅读量超过50万人次,平均阅读量不低于3000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投资34万余元,先后在安康小区、曲什安镇团结村、河卡镇河卡社区建设完成了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各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企业经营、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业务工作,分级分类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规范劳动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均衡,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二是法治机构力量薄弱,法治机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当前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监管报备、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益繁重的工作需求,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三是行政执法规范性、严格性不足,存在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均衡,个别部门执法设施设备不完善,文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责任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领导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有序运行。
(三)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问题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等手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坚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严格考核工作,加大考核分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不依法办事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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