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结果的公示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青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已完成2026年第二季度“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概况
兴海县2022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于兴海县唐乃亥乡龙曲村,总占地面积15016平方米,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本次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实施情况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青海省简易调查工作流程开展,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实地踏勘、周边相关人员访谈三类方式完成核查,未发现地块及周边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非法倾倒填埋历史,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安全利用要求。
三、调查最终结论
经核查确认,该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且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变更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环境安全要求,可以正常开展后续土地利用相关工作。
四、公示相关说明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止。
公示期间如相关单位、群众有异议,敬请告知。
联系电话:0974-8489184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