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30日至31日,兴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就兴海县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沙石料场、白尕湖铁矿、垃圾填埋厂、污水处理厂、公路沿线、班多电站砂砾石碾压试验场、路面沙石取料场等地对生态植被恢复情况和部分乡镇、社区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听取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就环境保护和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全县环保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中抓住了难点、抓出了成绩、凸显了亮点。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宣传不到位,河卡镇沙料场植被虽已恢复,并建有网围栏,但牧户随意放牧,对植被的恢复造成了影响。二是子科滩镇黄清村赛雄滩因水利管道工程,草场回填还未恢复,阻碍了牧民放牧,群众意见较大。三是班多电站砂砾石碾压试验场植被恢复工作还不到位。四是曲什安垃圾填埋厂使用量逐年加大,导致垃圾填埋厂无法满足现状,需要进一步完善其配套设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玉祥就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过去发展过程中留下的问题,加大投入,创新思路,把环保工作从“形式好”向“效果好”转化。二是要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大责任,树立时不我待的意识,落实环保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敢于直面问题,系统治理。三是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进一步推动兴海县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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