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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主动对标、扎实推进环保问题边督边改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08-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兴海县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克难攻坚、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立说立行,扎实推动整改进程。为保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落到实处,达到实效,针对省州党委、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通知和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反馈的问题,逐条对照、细化梳理出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环保责任落实、环境质量改善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共4个方面33项县域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按照“五个不放过,六个不能”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立说立行,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30项,完成率为91%,进一步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立行立改,积极巩固整改成效。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针对性地成立了由3名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督查组、各相关部门组成的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组,有效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立行立改,及时巩固提升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共出动专项督查及联合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次),8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发整改通知42份,下达处罚资金771万元,查封限制生产矿山企业4家、查封关停和限期整改砂石料场8家,爆破拆除水电企业违章建筑1处,强制拆除矿山企业违建厂房1处。

三是边督边改,认真确保整改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深入各厂矿、水电企业现场,督促推进各厂矿、水电及相关排污企业落实整改任务,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梳理,并逐一分包给各分管县长,要求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挂帅、亲自督促,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四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工作组多层次、滚动式督促各部门和厂矿、水电企业按时间节点、具体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转办件,认真研究,积极核实,边督边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环保方面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案件整改材料已全部办结完毕并上报,其中A0809013号信访案件已通过省级审核。

今年以来,我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在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埋头苦干和全力配合下,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整改成效持续稳定巩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深刻体会到: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前提。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整改工作的顺利与否和我们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到位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始终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步调一致,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依法依规,是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环保督问题整改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始终加强对政策的宣传,严格按政策办事,充分运用政策、法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三是积极响应、责权明确,是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根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基本认识是做好群众反映环保问题整改的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始终注重深入现场了解核查,切实响应解决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直接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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