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变化情况及我县疫情防控严峻态势,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及时摸底排查,严防疫情输入。自即日起,从风险地区所在地及14天内有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和从疫情发生地来县返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双码绿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登记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接受疾控部门开展排查、流调,排查结束前不得流动。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持健康码、行程码“双码绿码”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期间,不得流动。检测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与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来兴返兴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11月4日起,新增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二、立足本职岗位,夯实防控责任。自即日起,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轮疫情的复杂性、紧迫性和不确定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落实,恪守工作岗位,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先不开,可办可不办的活动一律先不办,可关可不关的场所一律先关,认真落实能在线上进行的一律不在线下”的“四个一律”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要做到非必要不出县,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省内涉疫地区以及所有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关联地区。确需出县的,必须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县内居民在西宁的,自觉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近期尽量不要返县,确需返县的,要严格遵守我县各项防疫规定。
三、健全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自即日起,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预案,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抓实抓细。要严格落实落地排查措施,不得擅自设立卡点,细致做好来兴返兴人员询问登记、体温测量、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采取最严的措施、最硬的举措、最强的管控,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针对从疫情发生地来兴返兴人员和我县11月2日密接者轨迹交叉人员要全面落地核实,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当日排查人员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营造宣传氛围,科学理性防疫。广大群众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佩戴口罩、未扫健康码和行程码的,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遵守我县各项防疫规定,自觉遵守文明健康“一米线”要求,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要盲目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凡来源地变为疫情发生地的返兴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结合疫情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74-8581918
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74-7517320
兴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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