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兴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3年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
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兴政办[2013]40号)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兴财[2013]668号)为依据,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开展了对2013年度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对各乡镇提供的考评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考评的单位和考评依据、方法
1、被考评的单位:子科滩镇、河卡镇、曲什安镇、唐乃亥乡、中铁乡、温泉乡、龙藏乡。
2、考评依据:《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兴政办[2013]40号),《关于调整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的通知》(兴财[2013]668号),具体为十个考评大项、二十七个具体内容。
3、考评方法:预算管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依照考评体系进行审核打分,采用积分法考评。乡镇财政绩效考核总得分=考评体系绩效分值100分+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二、综合绩效考评情况说明
(一)预算管理:8分
1、认真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执行,年终有决算报表,并及时上报国库股,分值5分。对未报送部门决算、年初预算报表编报不完整的进行了相应扣分。
2、支出项目是否细化、准确、合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分值3分。对《青海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省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兴财行字【2013】616号转发各单位)执行不力的,考评中进行了相应扣分。
(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15分
1、按制度规定,分清资金渠道,及时办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经费的收支结算。财政资金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帐户,无“小金库”、帐外帐。采取的主要措施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分值3分。对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资料不能完整反映年度内收支情况的进行相应扣分。
2、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的计满分,否则不计分,分值2分。各乡镇均能够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各项管理规定,均未扣分。
3、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惠农政策,严格涉农资金管理,涉农补贴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各类补贴发放信息公开、资料齐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分值10分。涉农资金管理到位,并通过“一折通”进行发放,工作程序合理,对部分涉农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完成的进行相应扣分。
(三)基础管理: 11分
1、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补贴资金、费用审核、固定资金等方面),分值5分。考评中补贴资金发放审核和固定资产处理审批方面制度不健全的乡镇进行适当扣分。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情况,分值2分。对信息报送不完善、不及时的乡镇进行扣分处理。
3、会计档案归档及时,有专柜存放,分值2分。考评中对会计档案归档不及时、无专柜存放的乡镇进行相应扣分。
4、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财政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预决算及其他数据,分值2分。考评中2013年决算报表、工资报表及其他财政报表报送不及时的乡镇进行扣分处理。
(四)内部财务管理:20分
1、定期开展银行账户资金与会计、出纳的对账工作,分值2分。考评中各乡镇都能定期与银行开展会计、出纳的对账工作,资料齐全,未扣分。
2、财务人员按要求配备齐全(2-3人),财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分值4分。考评中对随意变更财务人员、财务岗位配备不齐全、无证上岗的乡镇进行了相应扣分。
3、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全,分值3分。考评中原始凭证填写不全、没有连续建账、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乡镇相应扣分。
4、记账凭证的填制符合财务规定,分值3分。考评中对不填写记账凭证摘要、无原始凭证的乡镇相应扣分。
5、总账、明细账登记及时、准确,分值3分。考评中对总账、明细账科目设置不准确的乡镇相应扣分。
6、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分值3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以2013年对各乡镇固定资产调查情况为依据,各乡镇均不得分。
7、规范使用财政票据,财政票据的领用、缴销符合规定,分值2分。考评中对2012年新农合票据未缴销的乡镇进行扣分处理。
(五)信息公开:6分
1、及时、完整的公开乡、村基本支出、补助性资金等,按要求内容公示,丰富公开公示手段,建立档案记录,分值6分。未及时、完整的公开村级运转经费支出和财务基本支出的,进行相应扣分。
(六)民生服务大厅:6分
1、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财务人员、场所、服务大厅是否落实到位,人员到位并设立相关岗位,分值2分。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已全都落实到位、并设立相关岗位、人员到位,考评中未扣分。
2、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及流程图上墙,分值2分。各乡镇涉农补贴政策及流程图已上墙公开,考评中未扣分。
3、设置电子公示屏、民生服务大厅发挥功能,分值2分。各乡镇民生服务大厅都设有电子公示屏、并且运作正常考评中未扣分。
(七)政府性债务:2分
1、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回收是否完成年初任务。制定节支措施,建立乡镇债权债务台账,锁定旧债,制止产生新债,分值2分。对未完成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贷款年初回收任务的乡镇,考评中进行相应扣分。
(八)资产管理:2分
1、加强乡镇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程序,及时按要求上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报表,分值2分。对各乡镇固定资产实物与账面不符、无固定资产账簿的乡镇,考评中相应扣分。
(九)财政管理:20分
1、乡镇人员工资表审核后于每月1--15日内上报国库股、并报计划实施发放;2、乡镇财政办公室与国库股总会计定期对账(6月、11月、12月共3次);3、乡镇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报本月用款计划,逾期不予审批(除特殊情况);4、是否及时完成公务卡系统录入工作;5、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时,是否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分值各项为1分共5分。根据财政局《关于2013年公务卡办理和使用情况的通报》(兴财库字[2013]780号),各乡镇办卡率和刷卡率均未达到要求,各乡镇都进行相应扣分。
2、对村级资金的使用、监管情况,分值5分。支撑材料中未反应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的乡镇,考评中进行扣分。
3、定期开展对财政性资金的抽样检查或巡视检查,分值5分。年内没有进行对财政性资金的抽样检查工作的乡镇,考评中进行扣分。
4、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相关绩效评价工作,分值5分。对未报送绩效考评自查报告、没有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乡镇,进行扣分处理。
(十)社会效益:10分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分值10分。2013年各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达到目标要求,未扣分。
经考评组同意,对账务处理及时、财务资料完整、会计信息质量较高的乡镇,同意加分3分;对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资料不能完整反映年度内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混乱、对财政绩效考评工作不负责的乡镇同意扣分10分。
三、综合绩效考核评分结果及奖惩情况
根据《兴海县2013年度乡镇及部门(单位)财政管理绩效奖惩办法》(兴党办[2013]103号),排名靠前的三个乡镇分别奖励经费3万元、2万元、1万元,排名靠后的两个乡镇扣减当年运转经费2万元、1万元。奖惩资金指标由财政局另行下达。
各乡镇考评结果详见《兴海县乡镇财政管理绩效考评评分表》,评价体系指标详细评分情况可到县财政局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查询。
联系人:马秋香 联系电话 8582762 152******3289
四、存在的问题
1、各乡镇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不重视,领导干部未能加强日常监控和督导。
2、个别乡镇财政管理中心财务人员系从现有人员中调整安排,新老会计交替存在空白,工作衔接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管理水平。
3、由于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针对该工作开展的业务培训工作不够,工作指导不到位。
五、建议
1、要求各乡镇提高对财政管理绩效工作的认识,财政负责人加强日常工作的监控和督导,落实责任,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财政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乡镇财政绩效管理意识。
2、各乡镇应根据定岗定编的原则,做到人员、编制的统一,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财务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3、预算绩效是一项新工作,头绪繁多、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需要大量的数据统计和相关专业知识,要在实际工作中邀请省州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培训,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1:关于2013年乡镇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
通报情况
附2:县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评分表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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