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3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6 09:59: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旦正才让等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县城至尕玛羊曲道路养护的提案; 县城至尕玛羊曲道路全长40公里,该条道路后半段20公里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修建,道路竣工验收后,未向我单位提交移交手续,我单位不能将其列入养护计划,道路前半段4.1公里正在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投资750万元,剩余部分已列入养护计划,进行养护。感谢您对兴海县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兴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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