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37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切群吉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公路的建议的提案; 兴海县城至温泉乡政府公路原路段于2006年建设,原路基宽度3.5~4.5m,总里程143.1Km,其中:51.7Km道路为沥青表处路面,其余均为简易砂砾路面,根据人大代表提案,2023年我局积极从省州争取项目资金15479.2148万元,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四级公路进行道路设计。初步设计为K0+000~K6+200段、K142+000~K143+100段(共7.3Km)采用四级公路(Ⅰ类),路基宽度6.5m,路面满铺;其余路段(共135.8Km)均采用四级公路(II类),路基宽度4.5m,路面满铺。目前项目设计可研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提及论证,待提及论证审批后及时进行设计、造价审查。
感谢您对兴海县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兴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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