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倾听民意、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效途径,持续跟踪提案办结情况,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本届政协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88件,内容涵盖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截至目前,所有提案已全部办复,办复率达100%,其中,已办结49件,占总数的55.6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4件,占总数的38.64%;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有待解决的5件,占总数的5.68%。
一、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提案已办结49件,占承办总数的55.68%。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把提高问题解决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择有关社会热点、难点的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突破口,认真组织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何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引进优质光伏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提案。县政府紧盯省州政策导向,立足县域优势资源,全力引进优质光伏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增长,2025年5月30日与高台万界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和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中电万界(青海)智算中心项目三方合作协议”,项目已落地海南州大数据园区,并完成测绘、地勘、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取得备案手续,待办理“两证一书”后将立即组织开工建设,预计年内投产,通过验收后将积极协调落地100万千瓦新能源配套项目。针对拉增加、加羊、热旦、仁青委员提出的“关于龙藏乡桑什斗村建设信号塔”的提案。县政府重点解决兴海南部三乡20个行政村3611户15544人网络信号未覆盖的问题,新建通信基站85座,其中,龙藏乡桑什斗村新建基站3座,用于解决142户690人网络信号未覆盖问题,现已完成建设并开通运行。针对才让项毛、卓玛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民生导向型招商引资新模式”的提案。县政府立足实际,发挥资源优势,紧抓第26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契机,做好前期项目筛选、对接服务工作,以民生为导向,成功签订投资4.5亿元的大唐40万光伏二期、投资1100万元的青海报业牦牛奶产业、投资1.5亿元的兴海一号二期建设项目,累计签约资金达6.1亿元。
(二)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4件,占承办总数的38.64%。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办结进度,确保各项提案任务高质高效完成。针对才让华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牛羊等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提案。已依托2024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计划新建无害化处理池7座,目前,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办理土地、草地及环评手续;同时,根据青海省死亡畜禽快速收集无害化处理九条措施要求,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针对刘文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农牧民养殖户及养殖合作社发展困境”的提案。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将依托牦牛人工受精技术推广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选派48名技术指导员深入合作社、家庭牧场及养殖大户开展技术指导,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畜牧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农牧民养殖户及养殖合作社摆脱困境。针对达保、土旦才让、阿尕土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河卡镇维修下水道和建设停车场”的提案。县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沟通协商,就停车场用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目前,正在明确停车场选址与用地规模,待确定后将持续推进后续工作。并迅速采取措施,安排兴海县满洁服务有限公司对堵塞的下水道进行维修疏通,确保下水道能够尽快恢复正常排水功能。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下水道老化、容量不足等问题,正在积极争取更新改造资金,力争早日启动下水道更新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河卡镇下水道系统的排水能力。
(三)提案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逐步解决的5件,占承办总数的5.68%。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此类建议、提案,主动作为,依据社会发展程度进行适当调整,逐步加以解决。针对多日贡5委员提出的“关于温泉乡多巴村需要修建防洪坝”的提案。由于温泉乡多巴村位于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核心区,无法办理环保手续和三江源保护区施工许可,导致项目落地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向上对接,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及支持,力争早日落实该项目建设。针对才让太、措洛、芦胜章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的提案。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依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具体由省级确定报销比例,县级无权限自行调整。“年度清零”报销政策存在弊端方面,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统筹使用”管理模式,并非将个人资金“清零作废”,而是按规定结转至下一年度的统筹基金池中,将有限的基金集中起来,重点保障年度内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确保制度的整体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防止资源过度集中于少数人。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坚持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要事大事来抓,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的难点问题。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督导,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逐件分解任务,督促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涉及本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审核答复意见,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部门具体办三级办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办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始终遵循规范的提案解读、交办、沟通、答复、审查、回访、督办落实等工作流程。收到政协转交的提案后,严格接收登记,及时进行分类、编号、登记,明确承办单位,确保提案交接无遗漏、无差错。办理过程中,督促各承办单位组织专人对提案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明确提案核心,并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委员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规范答复格式,督促各承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答复意见,并对提案建议的办理情况、未办理原因及后续工作计划作出明确说明,有效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办理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分类答复制度和答复件审核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采用A、B、C方式进行标注,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确保答复准确、合理,特别是对提案中反映的合理建议,立即组织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解决。建立“办复即评”机制,提案办结后,及时征求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评价,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的提案重新研究办理,限期再次答复,直至委员满意或作出合理解释。加强成果转化,对提案中具有普遍性、前瞻性的建议,督促及时纳入部门决策参考,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切实加大对政府各部门的督查督办力度,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政协等部门,定期对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和委员满意度,对办理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对超期未办结的提案进行预警提醒,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组织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对办理进展突出及成效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有效确保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尽管各承办单位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办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将办理工作简单等同于完成书面回复,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够彻底。二是沟通协商质量待提升。沟通形式化,部分单位仅在办理前或办理后进行简单告知,缺乏办理过程中的深度交流,未能充分听取委员对办理思路、措施的意见,对委员提出的疑问解释不够到位,导致委员对办理结果的理解存在偏差,影响满意度评价。三是办理实效与委员期待有差距。部分提案办理停留在“解释说明”层面,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缺乏具体行动,或解决措施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足;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缺乏持续跟踪机制,办理效果难以巩固,存在“一阵风”现象。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提案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注重实效等方式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农牧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委员、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仅做到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使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和政府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做到让委员们满意,群众满意。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