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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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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兴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保留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青政办20182号)精神,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政201880号)要求,兴海县司法局按照进一步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在第四次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再次对现行有效的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5件。

                 

附表1: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参考目录

附表2:拟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参考目录

 

 

                兴海县人民政府

                 20201021


附件:1

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颁布日期

发文日期

文号

执行单位

备注

1

关于印发《兴海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1.4.12

2011.4.12

兴政〔201169

农牧水利局

废止

2

关于批转《兴海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1.11.23

2011.11.23

兴政〔2011126

人社局

财政局

教育局

废止

3

关于印发《兴海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9.4

2013.9.4

兴政办〔2013115

气象局

废止

4

关于印发《兴海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3.9.4

2013.9.4

兴政办〔2013116

气象局

废止

5

关于批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3.22

2013.3.22

兴政〔201325

住建局

废止

附件:2  

继续有效(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名称

发文字号

发布机关

发文日期

实施时间

备注

1

关于批转《兴海县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政〔200287

兴海县人民政府

2002.5.18

2002.5.18

保留

2

关于批转《兴海县天然草原保护禁牧规定》的通知

兴政〔201292

兴海县人民政府

2012.8.4

2012.8.4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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