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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共和县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支撑 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共和县把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农牧区发展、维护农牧区稳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加大信贷投入,金融机构支持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趋得到增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金融工作县长为组长,金融办主任、青海共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为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共和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村也相应成立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各自管辖领域内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县政府牵头抓总、涉农金融机构指导督促、乡镇村委农户积极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为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增强信用意识。充分发挥支农金融机构的职能作用,依托青海共和农村合作银行与农牧民群众建立的信贷关系,在广大农牧民中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等内容,加强对农牧户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经济主体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和消费观念,合理作出信用行为,增强了农牧民群众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建立考核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在江西沟乡、铁盖乡、黑马河乡等乡镇开展了农牧户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农牧户信用管理系统、农牧户信用评分系统试点工作,科学合理设计了涵盖农户基本信息、农户经济信息、农户银行信用信息等众多指标的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为涉农金融机构掌握农户信用情况提供了有利的信息支持。同时,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评定信用乡镇8个、信用村62个、信用户13127户,对所评定的信用户已全部建立了档案并由专人、专库、单户分档进行保管,有组织、有步骤地探索出了一条农牧户信用档案建设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四是结合国家政策,搭建合作平台。按照“支农力度大、营业网点多、服务质量高”的工作原则,选择青海共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支农贷款承办金融机构,签订了《共和县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贷款承办协议》,开设了300万元的担保资金账户,约定贷款放大倍数为5-10倍。自支农融资担保资金建立和运行以来,近三年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2.68亿元,信用贷款不良率0.003%。同时,积极开展农牧户联保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联保贷款9.08亿元,联保贷款不良率为0.40%,不断优化了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畅通了农牧民的融资渠道,有效促进了农牧民收入的增长。(共和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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